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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产业综合楼新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产业综合楼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名称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产业综合楼新建工程。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产业综合楼新建工程包含A、B两个区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5604.51㎡,基底面积3065.25㎡。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本该工程建安费约28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全过程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止。施工阶段总工期为 16个月。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招标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3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使本工程按期完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投标单位提供截图)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fsycbm@126.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含电子图纸及电子工程量清单,全部文件均不提供纸质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5.2 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035+单位缩写)请看下图。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标书款交费有误的投标人,请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员办理退款手续,逾期将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3年10月26日17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公告栏、佛山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yicaozhaobiao.com.cn/)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村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57-2885928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易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德兴北路2号雅湖半岛3期20座105号 联 系 人:谭工 联系电话:13318362426
2023年10月7日 |